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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发布时间 : 2019-04-15     点击量:

2019415日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指一个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20157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时表示,要将国家安全明确列为头等大事。

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对于公民和组织而言,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在义务方面,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有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

《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保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居安思危,强化法律、政治意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主动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知识,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还要参加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树立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维护国家安全意识。2.应努力学习知识,培养成熟的思想观念。在面对各种问题时,多一点冷静,少一分随波逐流。坚定立场,树立核心价值。3.立志长远,为相关的安全问题献智献策。4.我们要警惕无缘无故的恩惠,拒绝免费提供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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