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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 : 2015-08-28     点击量: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2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下称数学学院)特制定2014级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下称奖助金)评定办法。
1. 数学学院成立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对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数学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由院长、主管科研副院长、副书记及相关老师组成。
2. 依照西交研[2013]2号文件要求,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用于补助硕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生,奖励长学制研究生;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生,按80%比例奖励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名硕士研究生在一年内“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3. 按照以上规定,数学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获二等奖学金奖励的人数为(招生人数-长学制人数)×80%。具体奖助金评定办法如下:
* 长学制研究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 非长学制推免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 除去推免生,其余硕士生以录取总成绩排序,排名居前者享受二等奖学金,排名靠后者不享受奖学金。
4. 奖助金由硕士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校审定,财务处发放。学生个人申请办法参照《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 2号)第八条相关规定。

如有争议,提交数学学院奖助金评定委员开会决定。
投诉电话:82665132, 邮箱:zhuxu@mail.xjtu.edu.cn 朱旭(书记)。
本办法由数学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4年4月3日

附表一:

数学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名单

职务

姓名

备注

主任

彭济根教授

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

副主任

陈志平教授

主管研究生副院长

成员

肖燕妮教授

成员

李东升教授

成员

媛教授

党委副书记

秘书

张若心

秘书

刘一心

附表二:

奖助金基本标准(元/年·生)

(本标准自2014级新生开始执行)

类型

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合计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Ⅰ类

6000

10000

8000

2400

18400

16400

Ⅱ类

1800

17800

15800

Ⅲ类

1200

17200

15200

备注:1.Ⅰ类:工学;Ⅱ类:理学、管理学、医学;Ⅲ类:哲学、 经济学、文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

2.全体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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