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院处函件
西交数[2013]3号
关于印发《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与激励办法》的通知
各系、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与激励办法》经2013年3月31日院务会、教授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发送:各系、各中心
抄送: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
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 2013年5月18日印发
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与激励办法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百优”)是衡量一个学科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为实现我院“百优”零的突破,彰显我院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实力,调动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学术研究活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着学院、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三方共同努力的原则,学院每年分别从中期考核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中以及从即将毕业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中选拔1-2两名,作为“百优”的培养对象。
第二条 对于所选拔的博士生,学院从以下层面予以重点培养:
1. 支持指导教师对博士生进行重点指导,并充分发挥课题组的团队协作功能;
2. 派遣博士生赴国外名校、与本领域著名教授从事合作研究;
3. 鼓励即将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跨学科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4. 提供优越的研究条件和更多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机会。
第三条 对于所选拔的博士生及其指导教师,学院从以下方面给予其鼓励:
1. 优先考虑博士生享受一等奖助金;
2. 优先考虑博士生申报“博士新人奖”;
3. 设立特别奖励基金,资助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4. 优先考虑博士生留校工作;
5. 对于获得“百优”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在学校奖励和学院单项业绩奖励的基础上,学院再奖励其壹万元。
第四条 本办法由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