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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工程硕博士专项推荐免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4-09-24     点击量:

卓越工程师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招生是落实卓越工程师培养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2025年工程硕博士专项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      培养目标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撑产业链安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基础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突出,具备较强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国际视野宽阔,扎根工程实践和生产一线的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

二、      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学院在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工程领域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2人、专业学位直博生2人,具体招生领域和名额分配如下。

关键领域

联合培养企业

(集团级)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类型

招生计划

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全日制工程硕士

2

全日制工程博士

2

三、      招收条件

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含直接攻博)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博士招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符合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招收条件;

3.专业基础扎实,大学前三年成绩一般应排在本专业前30%

四、      报名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91312:00—92212:00

2.报名流程:http://math.xjtu.edu.cn/info/1086/13361.htm

3.   资格审查

校企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送考核通知。

4.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925-28日期间,具体安排QQ群通知。

2)考核形式:考核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采用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现场面试在兴庆校区进行,网络远程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

3)考核办法

每名考生考核时间约30分钟。每位考生须做10-15分钟PPT汇报。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情况介绍、本科期间、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科研工作等。重点考查报名学生的科研志趣、科研创新意识与科研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等。

5.预接收

考核通过后,校企联合工作小组向复试合格者发送预接收(拟录取或预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预接收,否则视为放弃。

(二)正式报名

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接收的专项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须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待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推免生与系统开通当天(928日)9:00开始提交志愿信息,各单位于次日9:00开始接收工作,学院将对考核通过的学生完成“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五、      录取办法

校企联合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根据专项计划名额,进行择优录取。

六、      其他事项

(一)实施双学院+双导师培养。本专项录取的研究生实行国卓院和学科学院(部)双标识管理。国卓院负责制定培养方案,提供数字化赋能工程师技术中心和创新联合体育人环境,搭建校企融通、校生沟通桥梁;学科学院(部)联合企业负责锻造扎实理论基础功底和工程创新能力,提供高水平科学研究平台和工程实践基地,搭建科学和技术融通桥梁。实行学科导师+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制,发挥双重优势,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双学院+双导师助力培养具有科学家思维的卓越工程人才。

(二)实行“工学交替”项目制培养。本专项学生优先参与重大专项,率先开展核心技术难题攻关,采用“工学交替”培养模式,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实施校企“1+2”培养过程,即1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2年左右在企业专业实践;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实施校企“2+3”培养过程,即2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3年左右在企业专业实践。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助力学生开展真实践、解决真问题、产出真成果,实现真培养

(三)设置专项奖助学金。专项研究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获得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等。国卓院另设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优秀、在解决实际工程问题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助力学生创新拔尖,卓越发展。

(四)提供实践就业保障。入企实践期间,联合培养企业提供研究用高水平仪器设备、科研项目津贴、商业保险、员工待遇的食宿条件、实践差旅补助等。毕业后,优先入职头部企业。本次推荐免试录取专项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如被录取,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

(五)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六)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学术不端或存在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推荐资格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七、      咨询方式

博士联系人:刘老师,82663938lyx112@xjtu.edu.cn

硕士联系人:宋老师,88960086sxsongqi@xjtu.edu.cn

八、      申诉监督渠道

专项招生监督电话:82663287

专项招生监督邮箱:mathjd@xjtu.edu.cn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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