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西交研〔2025〕3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数学与统计学院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要求
1.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 |
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 代码及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数学[0701]、统计学[0714] |
50 |
50 |
80 |
80 |
340 |
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
应用统计[0252] |
55 |
55 |
85 |
85 |
360 |
相关说明:
复试分数线为相应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的最低分数线,单科、总分须同时满足要求。
2.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我院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地点:兴庆校区)。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专业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
(1)专业考核: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占比30%。
数学专业考核科目:常微分方程、泛函分析
统计学专业考核科目: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泛函分析
应用统计专业考核科目:计算方法、数学分析
(2)英语听力和口语:采用面试形式,与综合面试一并进行,考试时间为5分钟/人,占比20%。
(3)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15分钟/人,占比50%。
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和科研素养,以及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潜质。
学院将在复试中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主要考查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还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专业考核*30%+英语听力和口语*20%+综合面试*50%。复试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二、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通过智能手机完成(请提前准备具有一定流量的智能手机)。
测试时间:3月20日,详见附件3。
三、信息采集
复试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s://yzbm.xjtu.edu.cn/,考生登录后,选择相应模块填报信息。
填报时间:3月20日前,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3月29日上午10:00—11:00
地点:兴庆校区数学楼112会议室
2.审查所需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时间表)
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综合素质测试 |
3月20日(周四) |
网络测试 |
复试信息采集 |
3月20日(周四) |
网络填报 |
资格审查 |
3月29日(周六)上午10:00—11:00 |
兴庆校区 数学楼112会议室 |
专业考核(笔试) |
3月29日(周六)下午15:00—17:00 |
兴庆校区 (地点另行通知) |
英语听力和口语 综合面试 |
3月30日(周日)上午8:00—12:30 |
兴庆校区 (地点另行通知)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4月3日—6日 |
网上公布 |
六、录取
1.复试成绩上线的考生,其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2.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生的录取工作分别进行,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为协同培养育人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协同培养协议书。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含本年度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所在单位须于4月底前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类协议书(含定向就业)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组织在5月底前签订、验收及归档。对于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函调人事档案,由拟录取学院(部、中心)验收及归档。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体检项目及标准。2025年本校接收的推免生及此次复试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时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会同校医院安排进行。
2.复试工作完成,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并报研招办审核。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奖助学金。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奖助金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执行。
4. 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招生电话:88960086,邮箱:sxsongqi@xjtu.edu.cn ,宋老师
监督电话:82663287,邮箱:mathjd@xjtu.edu.cn ,李老师
附件:1. 复试考生名单
2. 复试信息采集通知
3. 综合素质测试相关说明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