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需在3月28日(周一)下午3:00—4: 00,到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理科楼112室)进行综合面试分组抽签,了解面试地点与时间;
4.考生按顺序单独面试,建议考生向面试小组提交个人简历与支撑材料,面试时间20分钟;
5.面试内容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几个方面:
﹡将有针对性地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存在问题的学生采取一票否决制;
﹡考生用英文表述研究兴趣与所取得成果、展示其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时间不超过5分钟;
﹡将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与研究能力,其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可能性。
6.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占20% ,综合面试占80% 。
﹡总成绩=(初试标准化成绩/数学与统计学院初试标准化成绩最高分)×50%×100+复试成绩×50%
8. 录取办法: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9. 如果考生对公示的笔试、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书记朱旭教授投诉,电话:029—82665132;
10. 如有其他问题,考生可按以下途径向交大数学与统计学院进行咨询: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电话:029—82663938 刘老师
11.本办法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