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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1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14-09-18     点击量:

     

     为了做好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教学厅[2014]5号)要求,和《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精神,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彭济根
       组员:陈志平、李继成、朱旭、李东升、易媛、肖燕妮、侯延仁、张茁生、梅长林、刘一心
    2. 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本院推免生的招收工作,并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推免生接收章程制定本院的招收细则和工作流程。
    3. 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应确保推免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保证整个接收过程平稳、有序、零差错。
二、面试
    1.“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获得外校推免资格、并符合西安交通大学推免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年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http://202.117.3.94/sxtjxy/jxjw/article.jsp?articleId=13008)在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至学院,审核无误后,学院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人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主要面试内容;
    2.“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学院将实时关注报名情况,按照我院接收条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筛选,并在申请人报名后48小时内通过系统向合格申请人发送面试通知。若申请人在面试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未接受我校面试,则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 9月25日下午3:00,学院将集中安排一次现场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9月28日后,学院将采用网络视频交互式面试。
三、接收办法
   (一)接收本校推免生办法
    1、本校推免生凭“推免资格证”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操作程序,即在“系统”开通后24小时内完成报名程序,并注意接收面试及预录取通知等信息;
    2、本学科的推免生,应将推荐面试记录表附在接收面试综合记录表后;非本学科(学院)的推免生,应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的面试要求执行;对于“长学制”研究生,须在综合面试记录表中注明“长学制”,并经导师及学生本人签字;
    3、学院不限制研究生导师在学校文件规定的招生总数内招收本校推免生的名额 。
   (二)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1、 关于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条件,我们将依据《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参加过我院今年组织的夏令营,并已获得“提前面试合格证”的推免生,若满足《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可免除面试。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24小时内完成报名程序,并注意接收预录取通知等信息。
四、新生奖助金
    最终确定录取的推免研究生,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所在学校的推荐排名和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可分别享受特等、一等、二等新生奖学金,在注册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五、其它事项
    1、对通过面试并拟录取的推免生,学院将发送预录取通知。在预录取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未接受预录取者,将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按照教育部要求,接收推免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校将在10月中旬左右安排推免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推免服务系统”将于10月25日关闭。接收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于10月31日前,将接收推免生汇总表章报送研招办。
 

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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