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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 2018-09-27     点击量: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为鼓励研究生助教认真做好教学工作,数学与统计学院每学期都举行院级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活动,设立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该学期助教人数的20%。获奖者择优推荐至学校参与校级优秀研究生助教的评选。院级优秀助教评选条件与程序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为人师表,热爱教学工作,熟悉助教岗位职责,至少担任一学期的助教工作。
    2
、具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按量完成助教工作,考核合格。

    3、熟练掌握所助课程内容,积极承担主讲教师安排的教学辅助任务;积极协助教师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积极协助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更新课程资源;与主讲教师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传递“教”与“学”信息,为协助教师提升教学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得到主讲教师好评。

    4、深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心指导学生学习,及时解决学生学习方面的疑惑问题。利用学习经验,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得到学生好评。

5、具有一定创新能力,能运用助教培训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对助教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形成工作案例或经验总结,为今后助教开展工作提供借鉴。
   
二、评选程序

1、每学期末,申报人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助教奖申报表》,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佐证材料,诸如:作业信息反馈表(由主讲教师提交)、批改作业记录表、工作邮件、聊天记录截图等。报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老师。

2、优秀研究生助教申请需征得申报人的主讲教师同意并推荐,由主讲教师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助教主讲教师推荐表》。报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老师。

3、数学学院教学委员会委托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出有效参评人名单。初评依据:

1)主讲教师提交的书面推荐表,占比40%

2)申报人提交的《优秀研究生助教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占比40%

3)期中、期末试卷的批改情况及批改质量(由课程责任教授提供),占比20%

4、参评人现场答辩,主要介绍助教工作的收获与取得的可借鉴经验。由评奖小组成员根据答辩得分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名单,并择机颁发证书。

上述有关评选未尽事宜均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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